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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收入证明(股东个人债务能否用其全资公司的经营收入抵债?)

时间:2023-05-22 08:00:08 浏览:

本文目录

  1. 收入证明可以纯打印吗?
  2. 合伙公司,股东拿工资合理吗?
  3. 股东个人债务能否用其全资公司的经营收入抵债?
  4. 在合伙公司退出时大股东不愿付工资怎么办?
  5. 在没有房产证等等硬性证明时,收入证明和职业证书可以做财力证明吗?

收入证明可以纯打印吗?

1,要父母的现任雇主出具的雇佣证明信,注明所在公司的全称、地址、电话、被证明人在该处就业年限、职务、过去两到三年的收入、有无任何奖金和额外收入、须由证明人签字和其联系电话。如果公司有信头纸必须用信头纸打印,如果没有再选择其他方法(要选择质量较好的纸张)。信头纸如不能完全显示公司名称、电话、地址等此类信息,须在证明信内容中加入。父母如果在不同单位工作,收入证明格式需不同。2,父母是个体工商户,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材料、收入证明盖章、资金材料等等,证明收入来源的文件,如果有出租的店铺之类的,也可以拿合同等证明。办理签证的时候和收入存款有关的材料有以下:-存款证明。和在国外留学的时间相匹配的学费生活费用,最好是定期6个月以上的,至少3个月。(有企业法人证书也就是家族企业的话,活期是可以解释的)。要拿签证前几个月的银行单。(有些国家要求支出和收入明细的帐单,也可作为证明之一)-父母的工作证明和收入证明。由单位出具。包括职位,任职时间,年收入。-如自己经营公司,则准备营业执照、税单,是股东的要带上验资报告;-是父母(非本人自费)的话,还需要做一个关系证明。注意收入证明和存款要符合。比如年薪5万元,存款100万,是说不通的,一定被拒签。

合伙公司,股东拿工资合理吗?

把你的描述看了好几遍,差不多弄明白意思了,

你问了3个问题:

1】这样的模式是否合理?

目前的模式,肯定有不合理的一面,但是初期,只要你们3人都觉得没问题,那可以继续将这种盈利状态保持下去。同时,迫在眉睫地需解决如下关乎长期、稳定、发展、壮大方面的问题。

尽快将口头协议一致的内容,以正式的文本写出来,哪怕暂时都还不立即出钱;

尽快找个专业的会计事务所,将你们的决定交于对方,注册起自己的公司;

尽快重新制定一个薪资奖惩方案

2】负责具体工作的A,是否有权利要求领取工资?

看你的描述中,已经有“员工工资”的支出项,难道做了很多事的A一直没有拿工资?

因此,你们要重新树立一个概念:

股东和工资没有任何关系!工资是和“具体干了事”的人(岗位)有关系!

股东收入证明(股东个人债务能否用其全资公司的经营收入抵债?)

打个比方,你买了工商银行1万元股票就是工行的股东了,但是工行给你发工资了吗?工商银行的某个员工一分钱股份没有,但是每月却能领到工资。

因此,赶紧改变现有的工资(奖金)发放办法,根据“劳动岗位”重新核定工资发放标准。

你们3人都在公司“有事可做”的话,那就根据工作的具体情况核定标准吧,如因“太熟、不好说出口”,建议使用“假如请陌生人来分别取代你们3人,分别支付多少工资合适”为参考。

这种方式,才是能够做得长久之方向。

3】如果要注册公司,出资比例是否一定要与股权一致?

现金出资比例不一定必须与股权比例一致。但为了以后长远着想,方便管理的话,最好是“出资比例与股权比例一致”,这里的出资可以包括“实物出资”、“无形资产出资”、甚至可以“技术管理股”(俗称干股)。

如果你们3人当中,某一人具有“决定公司生死”的特出技能、资源等,可以在上述“无形资产”方面给予一定的“允许充当现金出资优惠”,同时,这种入股也是《公司法》允许的,只要估价不超过法定上限即可。

民间称呼“干股”的“技术管理股”,实际上是与公司的存续期直接挂钩的,其主要特点是“技术管理股不享有公司实物处置收入的分配权”,也就是说,公司以后破产了,剩余多少残值与“管理股无关”;公司以后发达被收购了,其实物变现部分也与管理股无关。

在出资多少、出资方式与股权如何分配的问题上,总体来说,只要你们三人协商一致,且不超出《公司法》规定的限度,都是可以的。

怎么样,关键事项决定了之后,赶紧找个会计事务所去做吧,别耽误了挣钱哈!

股东个人债务能否用其全资公司的经营收入抵债?

个人认为可以将被执行人名下一人公司的利润作为被执行财产进行划扣。

很多答者认为本案当中不可以将被执行人所出资设立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收入作为被执行财产进行划扣,确实也有一定的道理,因为根据《公司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由此可以推定即便是被执行人一人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仍然应当遵守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分离的精神。

但个人认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虽然也是有限责任公司,应当遵守《公司法》的基本精神,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要求的是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相分离,但是往往实践当中公司股东却很难做到,往往出现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的情况发生,而且在股东已经作为被执行人的情况下,那么其名下一人公司的经营利润显然已经为被执行人所有,故而在被执行人不能举证证明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没有混同的情况下,仍然可以对一人公司的经营利润进行扣划。

在合伙公司退出时大股东不愿付工资怎么办?

退股与支付工资是两个没有关联的问题:

一、退股是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因此,题主想退股,一是其他公司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二是公司其他股东不购买,那么,可向公司股东以外的公司或个人转让。

另外,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如有股东未按章程规定按时足额缴纳注册资资本金的,其他股东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因此,题主23%的股份全部缴清,而大股东却未按章程缴纳,题主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限制其表决权。

、支付工资是根据劳动合同法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题主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应按公司的薪酬管理制度规定领取相应的工资。

大股东以题主在担任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期间因公司亏损需承担一定责任为由不愿支付工资,这是违法的:

(一)、工资是公司按薪酬管理制度由公司支付的,不是大股东支付的,因此大股东无权拒绝支付题主的工资。

(二)、如果确有证据表明题主负有经营管理不善的责任,按公司规章制度或股东之间的约定,该承担多少责任,赔偿多少损失,按规定或约定执行,但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工资。

(三)、题主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机构投诉,或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工资支付令。

在没有房产证等等硬性证明时,收入证明和职业证书可以做财力证明吗?

谢邀!

收入证明自然是能作为财力证明的,但职业证书并不一定能做财力证明。

银行以及其他贷款机构在评判一个人的财力时,看的都是已经有的,而不是将来会有的,对他们来说,职业证书并不能做财力证明。而券商等投资机构呢,最主要看的却是将来会有的,所以如果对于企业来说,各种资质就很有用,对于企业主来说,有各种证书也很有用。

题主没有说清楚,提供财力证明是为了干什么,是找债主呢,还是找股东呢?

其实除了房产,收入证明等明显的财力证明以外,还有很多可以做财力证明:比如银行流水,社保证明,公积金证明,房租收入等等。

银行研究僧,你学习,我也跟着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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