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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股东变更登记表(自然人股权变更手续)

时间:2023-01-04 09:10:31 浏览:

公司变更股东登记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4、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由全体股东签署,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有限责任公司未就股东转让股权召开股东会的或者股东会决议未能由全体股东签署的,应当提交转让股权的股东就股权转让事项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其他股东的答复意见,其他股东未答复的,须提交拟转让股东的说明。

5、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

6、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8、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9、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第3、4项材料。

公司变更股东,涉及其他登记事项变更的,应当同时申请变更登记,按相应的提交材料规范提交相应的材料。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股东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11]分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6、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填写《负责人登记表》。

8、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加盖公章。

公司变更股东需要哪些资料

一、 正面回答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

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公司章程修正案;

5、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证明。

二、分析

股东变更的申请人在提交了所需要的提交的资料和完成公司股东变更所需要的程序,公司股东资格就发了变化。新的股东将取代原来股东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但实际上股东变更的情况一般很少发生,除非是该股东的行为违反了公司与国家的相关规定,比如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或者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都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股东变更要需要交税吗

股权转让的双方要按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如果股东是自然人,要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是法人股东,要按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购买股权的人A只需按照成交价格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2、出售股权的人B以大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其差额按“财产转让所得”依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是小于或等于其初始投资数额出售的,则不需要缴纳所得税),同时按照成交价缴纳印花税,万分之五;

3、股权转让双方都要按照实际成交额缴纳印花税。印花税是在签订了转让合同之后,双方去企业驻地地方税务局缴纳,凭完税证去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4、股东出让股权,一般来讲公司权益没有变化,企业一般不用缴纳所得税。

自然人股东股权变更个人所得税涉税事项申报表怎么填

办理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涉税事项

需提供如下资料:

1、 转让人、受让人身份证明,受让人为法人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2、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工商变更通知书(股权转让) 3、 验资报告 4、 股东会决议 5、 股权转让协议

6、 企业净资产评估报告(股权转让时点)(有自有房产土地存货的需提供,由资产评估公司出具)

7、 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审计报告(由税务师事务所出具)

8、 房产证、土地使用证(租赁房屋的,需提供房租合同和房租发票以及股转上月财务报表)

9、 《自然人股东变更登记表》 10、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报送复印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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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司股权变更需要准备什么资料,需要预约办理吗?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三)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

主要内容:

1.转让双方当事人、转让的股权份额及股权转让价格、受让者,其他股东优先受让权利的行使情况等;

2.股权转让后公司的股本结构;

(四)股权转让协议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

主要内容:

1.协议双方的名称(姓名);

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

3.转让的股权的交割日期;

4.股权转让款的交付日期和交付方式;

5.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生效方式;

6.协议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内容(包括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途径等)。

(五)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主要内容:因股东变更涉及到的其他有变动的事项(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组织机构人员的变更等)。

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董事会成员(3-13人),监事会成员(3人以上),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提交董事会决议,选举董事长,聘任公司总经理;提交监事会决议,选举监事会主席。

不设董事会、监事会的,提交股东会决议,按章程规定委派或选举产生执行董事(1人)、监事(1-2人),聘任总经理,并应载明对上述人员经审查均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任职资格的意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六)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

(七)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股东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事业单位法人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由单位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由本人签名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八)《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

(九)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十)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十一)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十二)原营业执照正副本。

办理公司股权变更

公司法人股东名称变更的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股东 名称变更的具体流程如下: 1、领取《公司变更 登记申请表 》(工商局领取) 2、 变更营业执照 (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 股东会决议 、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 股权转让协议 ,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 变更税务登记 证(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变更公司法人 所需提供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 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件) 7、全体股东身份证(原件) 8、公司公章 9、法人暂住证(原件) 变更股东名称(姓名)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 登记申请书 (公司备案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同意由于股东名称(姓名)变更而修改相应章程条款的股东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股东表决比例,自然人股东亲笔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5.股东名称或姓名变更的证明(法人股东名称变更,由该股东的登记机关出具名称变更证明;自然人股东姓名变更,由其 户口所在地 的公安部门出具证明文件); 6.变更后的股东资格证明(一般为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 7.修改后的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由 公司法定代表人 亲笔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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