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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持股协议书 股东最低持股比例是多少?

时间:2023-05-23 20:00:12 浏览:

本文目录

  1. 什么是股东,股东持有股份的多少有限制吗?
  2. 股东最低持股比例是多少?
  3. 纯资金投入的股东,占多少股份合适?为什么?
  4. 代持股份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5. 上市公司十大股东减持股票规定?

什么是股东,股东持有股份的多少有限制吗?

一,股东:

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

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二,股东持有股份的多少有限制。

对非上市公司,只要求有5名以上股东,而且发起人必须持有35%以上股份。

对上市公司来说,直接或间接持股达到总股本的5%必须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以后每增加或减少5%都要报告和公告;直接或间接持股达到总股本的30%必须向交易所报告并发出收购要约;直接或间接持股达到总股本的75%必须终止上市;持有1000元以上股份的股东必须有1000人以上。

董事长、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

股东最低持股比例是多少?

没有一定之规,即可以是0.1%,也可以是100%。这和企业规模有关,如果企业规模巨大,单一股东的持股比例一般会较低,规模小的公司单一股东持股比例会高一点。

纯资金投入的股东,占多少股份合适?为什么?

根据你的描述,你们这种实质上属于人合类型公司。

人合类型的公司与资(本)合类型的公司不同,一般不适合接受纯资金投资。当然,你们如果确实缺启动资金,需要旁人投入资金,接受一定的资金投资也是可以的。那么这种情况下,这个股权怎么划分呢?

我做过管理咨询,先后为几十家国内外公司提供过咨询服务,大的有很多全球财富500强公司,譬如华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美的、格力、中兴通讯、新加坡淡马锡集团、美国宣伟涂料、安利、墨西哥宾堡食品等等,小的也有国内一些不知名的小型公司;也亲自创办过多家公司。根据自己的经验和见识来发表一下我的看法:

一,你们的公司性质比较适合设置为合伙企业,每个股东就是一个合伙人。

如果不需要扩大吸收新合伙人,可以设置为普通合伙企业,每个人都是普通合伙人,大家共同承担经营风险、债务等;如果经常需要吸纳新成员,则建议设置为有限合伙企业,可以有普通合伙人,也可以有有限合伙人。

由于有两个只出资金不出人工的合伙人,一般来说他们也不愿意承担过多的风险,所以建议设置为有限合伙企业,你们三个既出人又出资的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他们两个纯出资的合伙人为有限合伙人。

合伙企业中最典型的是合伙会计师事务所、合伙律师事务所、合伙咨询公司,主要靠合伙人的专业资格和专业能力赚钱,可以参考一下。

二,股份比例要结合合伙企业特点来协商确定

对公司启动必须预备的办公室租金、基本设施、财务人员、办公费用等最基本的少量公共支出,以及经营所需垫付的保证金、招投标押金等等,需要早期投资。

对于三个既出人又出资的合伙人,可以按平均分摊的方式出资;而对于两个纯出资的合伙人,可以五个人一起协商一个出资比例。但是这个纯出资的资金占股份权重比例不能高于既出资又出人的权重比例,具体比例只有协商才能解决,主要要考虑的就是你们三个人的专业技能的重要性和原始启动资金的重要性的对比关系。

譬如可以假设需要100万资金,三个专业人员,只有你们三个人有专业资格。那么你们三个既出人又出资的合伙人可以各出20万,每人25%总共占75%的股份;两个纯出资的合伙人每个人出资20万元,每人12.5%总共占25%股份。

三、一定要签合伙协议

开办合伙企业一定要签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非常非常重要,用来约定大家合伙合作的权利义务事项。正所谓"亲兄弟、明算账",有了书面协议,可以避免日后很多纠纷和麻烦。

最后,预祝你们合作愉快、创业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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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持股份是否需要其他股东同意?

先说答案:代持股份无需其他股东同意;但有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发生纠纷时,更容易确认股权归属,同时,股权如果最终要更换落实到实际投资人名下时,实践中需要过半数股东同意。

股权代持是实际投资的股东因某种原因,不方便登记到工商,而由其他人代为持有、登记到工商的行为。

工商登记的意图,就是要公示公司的实际投资情况,因此,代持股权的做法和公司法的立法本意是违背。但公司法毕竟是私法领域,因而,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情况下,法律也不禁止。

因而,股权代持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善意第三人依据工商登记的情况做出判断、做出某种行动,只要不是恶意的,都认定为有效。比如某第三人不知道代持情况,从名义股东手中购买了代持的股权,这个买卖是有效的。

违反法律、公序良俗的股权代持是无效的。例如,上市公司规则要求不允许股权代持,上市公司的股权代持司法判例是认定无效。

除了避免无效的情况,股权代持因为实际股东隐藏在最后,又因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而要特别注意对权利的保护。

这就回到了题主的问题,要不要经过其他股东统一?

股东持股协议书 股东最低持股比例是多少?

谭律师的建议是,除非出于某种原因不想让其他股东知道,否则,争取他们的同意。愿意有三点:1,有其他股东的书面同意,等于获得其他股东作证。2,方便了解、参与公司事宜。司法实践中,有参与公司事宜的证据,会是重要的股权代持认定的依据,所以,有条件一定要积极参与公司事宜。3、排除善意第三人,因股权转让需要其他股东同意,当其他股东知道存在股权代持,其肯定会向实际股东确认,也应当会告知购买股权的第三人,第三人在知道股权代持情况下,就不能认为是善意第三人,因而没有实际股东的同意,该转让很大可能会认定为无效。

为了防止出现股权被私下里转让,还可以通过将股权质押在实际股东名下,来进一步避免。

谭律师还建议,股权代持要签署完善的股权代持协议,约定相应的违约责任,进一步降低风险。

上市公司十大股东减持股票规定?

大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的,在连续任意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大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连续任意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大股东减持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转让价格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

要注意的是持有5%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24个月后解禁,也就是24个月才能进行减持,持有5%以下的非流通股,12个月后解禁,也就是12个月才能进行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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