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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利弊 法人代表的风险和好处?

时间:2023-05-24 09:30:39 浏览:

本文目录

  1. 一个人分别是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股东可以吗?
  2. 法人控股和自然人控股的区别?
  3. 在公司担任法人但不是股东有风险吗?
  4. 法人占股100%是一人公司吗?
  5. 法人代表的风险和好处?

一个人分别是两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和股东可以吗?

可以的。但是有例外的情况:1,公司法第58条规定: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就是说,一个自然人不可以成为两个一人公司的股东。2,公司法第69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也就是说,国有独资公司中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在其他经济组织中任职。不得成为第二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法人控股和自然人控股的区别?

1、个体不同:自然人控股的有限公司一般是个人独资的,法人控股是一个组织。

2、权利义务行使不同:法人股东行使权利,承担义务,需要通过具体人的行为来完成。这个具体的人往往是公司派出的股东代表,由公司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股东代表公司来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自然人控股不需要委托书。

3、公司股东数量不同:自然人控股股东只有一个,法人控股的股东数量有多个。

在公司担任法人但不是股东有风险吗?

只要你是公司法人,不管你是不是股东,都要承担责任的。很多的人对于法人的义务一无所知,有的人甚至稀里糊涂地就做了法人,到最后公司出了事,实际控制人就把责任都推到法人身上,他们任何风险都不承担。我曾经认识的一个台湾老板,竟然找了一个湖南的农民做法人,那个农民从来都没有到公司来过,但是,一旦公司的行为违法犯罪了,第一责任人就是法人,你也许做梦都没有想到,你没有享受任何的权利,却要承担所有的义务,正所谓“祸从天降”,所以,任何时候都不要去做公司的法人,除了你自己开公司,能够掌控全局。

法人占股100%是一人公司吗?

不是。

法人:是指公司的统称,是机构、组织,最简单的解释就是:“法人”不是“人”。

如果说“法定代表人”占股100%,则可以认为是一人公司。

法人代表的风险和好处?

风险:行使与法人代表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而承担的责任由自己承担,法人代表行使代表权违法法律法规存在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好处:当法人代表,获得法人授权后,可以更方便的对外进行经济活动,促进公司发展;再次,当法人代表,可以掌握一定的话语权,在处理一些紧急事项时,可以代表法人做出决策。

责任与义务: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不同时期承担不同的法律责任,种类繁多。

例如,代表企业的直属企业之际,其个人签名将导致企业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企业破产并承担个人责任,法人代表在将来重新设立企业时将受到很多限制;如果企业违反有关法律,根据规定,法定代表人的身分可能受到限制,例如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法定代表人被拘留;法人犯罪,法定代表人将受到刑事处罚。

2.如果法人的设立没有缺陷(例如出资缺陷),则其损失责任应由法人本身承担,股东或法人代表均不承担责任。当然,如果是国有企业,如果法定代表人有失职行为,则该事项的严重性将由刑法起诉或给予行政处分;

3.由个人全资拥有的法人不需要法律代表承担民事责任,只要它可以区分法人的财产和个人财产。当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法人债权时,公司应拥有全部财产,并且除设立时注资存在缺陷的情况外,任何个人股东均无须偿还。

法人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利弊 法人代表的风险和好处?

发生冲突或纠纷时: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当他在民事活动中代表法人并成为法人代表时,其自然人格被法人吸收,法人承担以法人代表身份对其民事行为承担的责任。但是,行使与法定代表人身份无关的民事行为的责任应由他本人承担。法定代表人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国民法通则》第四十五条规定了六种情形:

(一)从事超出登记机关批准的登记范围的非法经营活动;

(二)隐瞒登记机关,税务机关的真实情况或者伪造的;

(三)提取资金和藏匿财产以免债务;

(四)解散,注销,破产后擅自处分财产;

(五)变更或终止时不尽快办理登记和公告,造成利害关系人重大损失;

(6)从事法律禁止的损害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的其他活动。

法人仍然对这些非法行为承担责任。法定代表人不免除由此产生的其他责任,即可以施加行政制裁,罚款和其他处罚。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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