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
- 公司第一次股东会议程注意事项?
- 首次股东会议召开条件?
- 有限责任公司拥有35%表决权的股东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以提请股东会表决吗?有何法律依据?
- 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和流程?
- 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需提前公告吗?
公司第一次股东会议程注意事项?
1.介绍会议组织机构(股东会构成、成员,董事会、经理层设置);
2.《公司筹办情况、设立费用使用情况报告》;
3.提请决议《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
4.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选举董事会成员;确定董事会成员的报酬;
5.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选举监事会成员;确定监事会成员的报酬;
6.表决通过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
7.委托XXX办理公司公司登记注册及领取营业执照等事项。
首次股东会议召开条件?
一、第一次股东会议召开要求是怎样的
根据《公司法》的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本法规定行使职权。
第四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二、新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流程及准备资料
(一)、会前准备工作
确定会议召集人及其职责
1.会议召集人:第一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为出资最多的股东。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可由股东组成的公司筹备组为会议召集人。
2.会议召集人的职责:根据《公司法》的要求,负责组织召开公司第一次股东会,审议股东提请的议题。
3.发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会议议题)
(二)、股东会会议议程由会议召集人负责:
1.介绍会议组织机构(股东会构成、成员,董事会、经理层设臵);
2.《公司筹办情况、设立费用使用情况报告》;
3.提请决议《公司章程》和《三会议事规则》;
4.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选举董事会成员;确定董事会成员的报酬;
5.根据《公司章程》的要求选举监事会成员;确定监事会成员的报酬;
6.表决通过公司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
7.委托XXX办理公司公司登记注册及领取营业执照等事项。
注:
1.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股东因特殊原因不能与会时,请在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会议筹备组。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时,请将授权委托书于会议召开前1天交会议筹备组。
2.参考法律法规:《公司法》、公司《章程》草案。
(1)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目标公司的权力机构,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及目标公司章程规定行使相关职权。
(2)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十四冶推荐3名,博盛投资推荐2名。董事长1名,在十四冶推荐的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副董事长1名,在博盛推荐的董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
(3)监事会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主席1人,监事2人。其中,监事会主席由博盛推荐,并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两名监事分别由十四冶推荐和目标公司职工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担任。
(4)经营管理班子(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总监。目标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在十四冶推荐的人选中聘任;可设副总经理2名,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在双方推荐的人选中聘任。目标公司设总工程师1名,由董事会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在十四冶推荐的人选中聘任。
第一次股东会议召开的要求,是由出资最多的股东的来召开的,并且有着相关的权利能够行使。第一次的股东会议,内容需要确定股东会的一些后续事项规定。并且对于监事会等监管都需要确定,这也是后续股东会能够定期进行并维持的方法之一。
有限责任公司拥有35%表决权的股东董事,对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以提请股东会表决吗?有何法律依据?
不可以。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包括程序违法和内容违法。程序违法又包括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违法和决议方法违法,如召开股东大会未于会议召开30日前通知记名股东,或者未于会议召开45日前公告无记名股东。又比如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没有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或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未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内容违法,如股东大会某特别决定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违法的救济措施主要有两项:(1)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违法行为的诉讼。该类诉讼又可细分为停止程序违法之诉和停止内容违法之诉。其中,前者由股东诉请人民法院撤销决议。如属召集程序违法,应撤销同次股东大会会议作出的全部决定;如属决议方法违法,则只撤销某特定决议事项。为撤销决所作出的判决,其效力既涉及公司又涉及全体股东。后者,其内容违法的决议当然无效。但公司与股东对决议内容是否违法有争议的,股东可向人民法院提起确认的诉讼,即确认决议内容是否违法。如果人民法院作出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法的判决,则确认某特定决议事项的决议无效。(2)股东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侵害行为的诉讼。只要股东大会决议违法,股东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停止违法行为之诉。但停止侵害行为之诉的前提则不仅要有决议违法的事实,还要有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事实。如果仅有决议违法的事实,而无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则只能要求停止违法行为,而不能提起停止侵害行为的诉讼。并且,停止违法行为之诉可由公司任何股东提起,而停止侵害行为之诉则只能由被公司决议侵害的股东提起。
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和流程?
股东大会召开流程:
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
2、确定时间地点: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3、公司临时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4、表决与通过: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方式,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多数以上通过。
5、形成会议记录: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需提前公告吗?
上市公司召开董事需要提前公告,每次会议应在召开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对于临时董事会会议,需要区别不同的召集情况。
如果是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监事会提议召开的,则董事长须在10天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如果是董事会决定召开临时会议的,通知时限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或者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