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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资金不一致?公司注册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不一致的,可否要求变更股东?

时间:2023-05-13 08:00:24 浏览:

本文目录

  1. 公司章程不合理怎么办?
  2.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连带责任?
  3. 公司实缴出资日期可以和章程上的不一样吗?
  4. 公司注册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不一致的,可否要求变更股东?
  5. 公司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的区别?

公司章程不合理怎么办?

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资金不一致?公司注册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不一致的,可否要求变更股东?

公司章程是规范公司经营活动行为,约束公司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行为的纲领性文件,是指导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行动指南。

公司章程不合理,会影响到公司的经营活动,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起到负面作用。

公司章程不合理,要由公司全体股东对公司章程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修改,直至修改到公司董事会认为合理为止,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形成公司董事会决议,即产生法律效力。

股东出资不到位的连带责任?

根据法律规定,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足额出资的股东可以要求出资不实的股东及时补缴不足部分,并要求出资不实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实缴出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向未足额出资股东追缴出资或满足条件提起股东代表诉讼。

公司实缴出资日期可以和章程上的不一样吗?

工商年检报表中的认缴时间和实缴时间的区别: 认缴时间就是认缴注册资本金的时间,实缴时间就是实缴注册资本金的时间。 认缴出资额应该在公司章程里明确记载,过去是"实缴登记制"、出资方式。 实缴出资额就是各股东按照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工商局登记区别的认缴出资额是指公司各股东承诺应向公司缴纳的资本数额。 2014年3月1日前公司注册登记既要登记注册资本(认缴额)也要登记实收资本(实缴额)、出资期限实际缴纳的出资额,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是两个概念。公司法修订后公司注册只登记注册资本,实缴资本到位才能登记设立。现在是"认缴登记制",股东都要"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认缴制不用验资,以股东出资协议或公司章程中的投资作为实收资本,实缴制以注册资本金额作为实收资本

公司注册股东与实际出资人不一致的,可否要求变更股东?

股东之间的股金只要有增加或减少,即使相互之间的转让,都需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一般需要新的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股东之间的转让协议等。具体到原营业执照登记机关咨询一下具体的变更要求。

公司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的区别?

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的区别具体分析如下:

1、法定性不一样。公司章程依法是必须制定的,而股东合伙协议则法律没有要求股东必须签署,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股东合伙协议是可有可无的;

2、公司章程是公司必备文件,而股东协议则是任意性文件,公司章程是我国公司法强制要求的公司必备文件,没有公司章程,公司就不能成立;

3、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均具有约束力,也就是说,公司章程的作用范围包括股东,公司以及公司内部组织机构与人员,而股东议仅仅是股东之间的任意性合同,需遵守合同相对性的原则,其作用范围仅限于签约的主体之间,即股东协议仅对股东具有法律约束力;

4、隐私保护程度不同。股东合伙协议不需要公开,也不需要到公司登记部门备案,仅仅是在股东之间保存即可,具有较强的隐私性,对于股东之间的隐私具有很强的保护性。即便是存在股权代持的问题,实际投资人之间签署了股东合伙协议,但是在公司章程里面备案的股东姓名、名称以及在公司登记部门登记的股东姓名、名称可以不是真实的投资者,可以由他人作为名义股东,成为实际出资人的股权的代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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