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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个人向公司借款(股东可不可以向公司借款?)

时间:2023-05-15 18:30:16 浏览:

本文目录

  1. 公司向外借款,股东签字个人担保,要承担什么责任?
  2. 股东可以向公司借钱吗?
  3. 股东借给公司款如何处理?
  4. 股东可不可以向公司借款?
  5. 个人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借款,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公司向外借款,股东签字个人担保,要承担什么责任?

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如果企业是合伙制,那股东就需要承担偿还责任。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也就是不管你出资比例是多少,一旦企业出现债务不能偿还的,合伙股东是要承担偿无限偿责任的。

股东可以向公司借钱吗?

可以的。

公司向股东借款是否合法需要看是否符合合法的借款程序。若不违背相关公司章程,在此基础上得到其他股东的一致认可和同意,且通过了相关法定程序,则受到法律保护,反之不受到法律保护。

拓展资料:

1、对于股东出资在前,借款在后的行为,早在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给黑龙江省工商管理局的《关于公司股东以借款为名抽回注册资本是否属于抽逃出资行为的请示的答复》(企指函字【1999】第6号)中就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为规避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借款方式全额抽回其出资的,应按抽逃出资行为处理。

2、在2015年9月1日以前,我国法律禁止企业之间的借贷,也就是说公司不得借款给法人股东。但2015年6月份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相互之间可以拆借资金。

3、因此,如果法人股东是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公司借款的,该借款行为合法有效。可以作财务调整,要有法律上的可证明材料。必要时,可作验资。

股东个人向公司借款(股东可不可以向公司借款?)

参考资料:

股东借给公司款如何处理?

股东借给公司款应由公司的出纳人员向股东出具借据(包括并不限于借款合同、借据、收款收据,同时合同需公司法人盖章、所有股东开会讨论决定借款用途、金额、利率、期限、还款时间、还款方式、还款来源等相关信息),会计人员根据借据做会计分录,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贷记短期借款(或其他应付款)。

股东可不可以向公司借款?

股东可不可以向公司借款?

1、可以作为实收资本,也可以只作为借款

2、如果这借款是要还的,建议作为借款,不要作为实收资本。因为作为实收资本,一个要进行工商登记,一个是不可以抽逃的,既然要归还,那就作为“其他应付款”,按借款来核算好了,如果作为实收资本的,就表示不可以归还,归还的话就是虚假验资了。另外,所谓“不要超过注册资本50%”这标准是“联企业之间的借款,如果借款人借入的资金超过其注册资本的50%的,其发生的借款利息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个人观点,这是企业向企业的借款,不包括向个人股东的借款。如果单向个人股东借款,其限制条件是“借款利息不得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息”

个人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借款,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文件第二条规定:关于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长期不还的处理问题如下: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20号文件第三十五条第(四)项规定:加强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的管理,对期限超过一年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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