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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职责权限(有限公司股东会职权)

时间:2023-01-02 09:54:32 浏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

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会的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等股东大会定期会议又称为股东大会年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通常是在每一会计年度终结的6个月内召开由于股东大。

股东会职责权限(有限公司股东会职权)

2职责不同股东大会的主要职责是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董事会的义务主要是制作和保存董事会的议事录,备置公司章程和各种簿册,及时向股东大会报告资本的盈亏情况和在。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东会职责和权限有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一百零四条 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

股东会职责权限(有限公司股东会职权)

九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股东对前款所列事项一致同意的,可以在不召开股东会的情况下直接作出决定,全体股东应当在决定文件上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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