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第三十八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若是人数较少规模较小可以不设立董事会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六条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
当然不同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但也不是任何大小事都由股东会作出决议,而是由公司法对股东会的职权作出规定,明确股东会的职权范围这样作出规定有两层意思一是确定有哪些职权是专门属于股东会的二是确定股东会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