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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会议案模板 哪些议案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时间:2023-05-30 21:30:07 浏览:

上市公司议案的流程?

(一)拟讨论的事项(议案)的公告

1.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如拟讨论的事项需事先经董事会审议讨论的,必须先经过董事会审议。

备注: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如拟讨论的事项需事先经董事会审议讨论的,必须先经过董事会审议1.1如拟讨论的事项需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或者补充通知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独立董事的意见及理由。

1.2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该拟讨论的事项如需及时通知或者咨询保荐机构意见的,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或者补充通知时披露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如发生关联交易、为他人提供担保、变更募集资金及投资项目等承诺事项。

2.披露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如拟讨论的事项属于信息披露范围的(关联交易、变更会计事务所等),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时必须按照相应事项的披露要求在上证所网站披露。

(二)公告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公告通知的时间要求

召集人应当在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前15日,在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刊登公告,通知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2.公告通知的内容要求

2.1会议的时间、地点和会议期限;

2.2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和提案;

2.3以明显的文字说明: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需附上授权委托书模板;

2.4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

2.5会议常设联系人姓名,电话号码。

备注:参见上海证券所网站披露的股东大会通知模板

3.其他要求

3.1股东大会采用网络或者其他方式的,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

3.2议案若涉及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的利益,必须明确载明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

3.3采取累计投票制还是非累计投票制,如涉及拟讨论董事、监事选举事项的,需要采取累积投票制;

3.4议案涉及关联股东的,必须明确载明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的议案;

3.5载明有无特别决议议案

3.6载明有无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3.7载明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通股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有无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等。

(三)补发股东大会通知

1.临时提案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2.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

3.通知发布后不得修改或者增加议案

除了本款第1项外,召集人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经列明的提案或者增加新的提案。

(四)会议资料披露

1.时间要求

股东大会通知和补充通知应当充分、完整披露所有提案的具体内容即会议资料披露。根据上证所要求,上市公司最迟应当于临时股东大会交易日前一日,披露会议资料。

2.披露内容

2.1会议须知:

为了有序召开股东大会,会议须知主要针对会议的秩序和股东发言的议程作出安排。特别是股东发言环节,可作出详细告知。比如参会股东应当在大会主持人点名后有序进行发言,应当围绕股东大会的议案阐述观点和建议,发言时间应当控制在5分钟之内等。

2.2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告知会议召开形式、会议时间、现场会议地点、见证律师、现场会议议程。

2.3大会拟审议的议案

可附上本次大会的议案公告文件。

四、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入场环节

1.参会股东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权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公司和召集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优先股股东不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股份没有表决权,但《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二十三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2.股东登记

会议召开方式,通常采用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应当按照股东大会通知的登记时间、登记地点,持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进行登记。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明。

3.股东资格的合法性的验证

现场会议入场时,召集人和见证律师应当依据证券结算机构提供的股东名称对股东资格的合法性进行验证,并登记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及其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

3.1上市公司需要事先准备好会议签到表,应当分门别类制作,分为股东、董监高、见证律师和其他人员等或者在同一签到表上备注清楚;

3.2在股东大会股东登记环节或者在入场环节时,上市公司可提前与出席会议的股东进行沟通,询问其是否有意向发言提问,公司做好发言登记表;根据发言内容,可设置专门交流环节解答并针对具体问题指定人员回复;

3.3如有融资融券股东出席现场,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上证所的

要求,其需要提前委托会员公司进行网上投票,如在交易日前未委托,则现场不能参加投票。

股东会议案模板 哪些议案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召开前,董事会可以增加临时提案吗?

答案是B

第一百零三条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大股东在股东大会所提的关联议案被否决后何时可以再提该议案?

大股东的关联议案被股东大会否决后,大股东可以按照正常程序通过董事会重提议案,再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间隔时间没有限制,但大股东应当有足够理由向股东大会说明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公平合理性,否则还有可能被第二次否决,这样对大股东声誉以及其在监管机构的映象都有很大影响!

哪些议案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需要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主要事项包括: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公司法人代表,变更公司章程,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公司对外投资和公司对外融资,公司缩股,公司变更董事等高管等等。

一切关系公司重大决定的事项都需要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才有效,才合法。

怎样召开股东大会?

1、召开股东大会会议,应当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

2、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

3、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4、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当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

5、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6、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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