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腾讯股东 / 正文

股东代位权(股东代位权诉讼的法律依据)

时间:2023-04-06 15:38:40 浏览:

2022年2月24日,永安林业(000663)发布《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裁定过户的公告》,公司收到天风证券《告知函》,公司股东苏加旭先生、南安雄创质押给天风证券的公司股份涉及违约,天风证券向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通过司法划转股份41,372,005股并完成过户,占公司总股本12.29%。本次股份司法划转后,天风证券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股东代位权(股东代位权诉讼的法律依据)

永安林业(000663)信息披露虚假陈述,于2021年8月24日公司公告因财务造假被证监会行政处罚。根据永安林业(000663)公告情况,在2017年4月28日至2020年5月7日期间买入永安林业(000663)股票,且在2020年5月7日之闭市时持有或此后卖出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关注公众号“证券律师观察”进行索赔登记。(最终以人民法院认定为准)

永安林业(000663)虚假陈述案正在继续征集投资者索赔,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向法院提起索赔诉讼。北京维京律师事务所证券业务团队律师提示,受损投资者可联系律师参与索赔,通过司法途径挽回部分投资损失。

“双碳”背景下,给相关上市公司带来了机遇,其中林业资源企业分别可通过出售碳排放、林业碳汇等方式实现收益。去年7月,全国碳市场已经正式启动,这也是实现“双碳”目标的重要一步。有行业分析认为,林业资源公司未来可以通过出售林业碳汇获利,而林业碳汇也被市场视为最重要、最有效的碳汇。

股东代位权(股东代位权诉讼的法律依据)

猜你喜欢:
热门文章
随机文章列表
标签列表